目前,武汉市散装水泥事业正步入快速发展阶段,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,提高安全生产意识,促进社会安定和谐,武汉市建委发布了《市建委关于印发〈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安全管理试行规定〉的通知》(武建[2006]123号),此文已于2006年6月1日实施。
该规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,流动罐的安装、使用、管理等活动,都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,并特别规定“市散装办负责流动罐使用安全的综合管理,对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流动罐的安装、使用安全进行监督管理,市安全站、市政质监站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管理工作。”
为严格贯彻执行此项规定,切实落实安全工作,散装办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积极宣传《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安全管理试行规定》,确保散装水泥健康良性发展,保障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的使用安全,完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