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建设厅[2007]51号文件精神,市散办于8月2日召开了远城区、开发区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会议。
会议由姜敬福副主任主持,副主任邹松传达了《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〈关于加快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鄂建[2007]51号)文件精神,市散办主任张汉铭做了重要讲话。
会议总结分析了近两年来我市农村推散工作的情况,通过市散办、各远城区、开发区站办的共同努力,目前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销售点达到31个,投入使用散装水泥流动罐43个,在全省农村推散工作中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。会议还对今后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提出了新的要求,计划在2008—2010年,每年增设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销售网点10—20个;今年11月底之前,每个远城区建立一个散装水泥销售点。
市散办张汉铭主任在会议发言中特别要求,要认真贯彻落实51号文件精神,抓好推广农村使用散装水泥工作与协调服务;加强散装水泥设备安全监管、完善措施,要加大农村推散工作的宣传力度,要在农村推散发展工作中稳步推进,把武汉市农村推散工作推向深入。
各远城区,开发区负责人参加会议,并在会上发言,针对农村推散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。